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一起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