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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创新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  推动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地落实
录入时间: 2020/6/30      浏览: 5647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安委〔20207号)和《资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资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资安委〔20204号)要求,我县创新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一是建立“一周一调度”机制,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峰同志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新平同志牵头,每周调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二是建立“一月一督查通报”机制,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峰同志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新平同志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督查室、督查二组负责,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通报问题。三是建立“两月一主题宣传”机制,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结合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等专项整治时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建立“一季一专题推进”机制,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峰同志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新平同志牵头,通过专题会或现场推进会的方式,每季度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建立“半年一巡查督导”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将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巡查事项。六是建立“一年一总结深化”机制,每年年底前对当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年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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