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锦弘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乐至县石佛镇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话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乐至县锦弘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乐至县天池镇园林路62号
联系人:蒋雪莲
联系电话:13518351180
邮编:641500
附件:1、乐至县锦弘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1:乐至县锦弘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