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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乐至县棉花沟 水库-八角庙水库应急连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录入时间: 2020/4/23   来源: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浏览: 14527

 

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乐至县棉花沟

水库-八角庙水库应急连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规定,现将“乐至县棉花沟水库-八角庙水库应急连通工程”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至县棉花沟水库-八角庙水库应急连通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补评)

建设单位: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至县东山镇、孔雀乡;管线起点坐标为八角庙水库,坐标105.034447°E30.207250°N;终点为棉花沟水库,坐标为105.139536°E30.208558°N

建设内容:“乐至县棉花沟水库—八角庙水库应急连通工程”属于抢险救灾应急工程,管线项目起点位于八角庙水库,终点位于棉花沟水库,取水口及泵房位于终点棉花沟水库,项目建成后具备向八角庙供水12000m³/d的供水能力。项目于201712月开始施工,20183月建成,257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二、主要环节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进入运营期后,项目运营期间设备仅3台取水泵,取水泵功能方式为电能,不会产生废气污染源,同时,项目管理人员及管线巡逻人员均为当地住户,食宿均在自家解决,因此,无食堂油烟产生,因此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污染源产生。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为管理人员及管线巡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管道初期排水。生活污水均依托当地住户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施工管线及泵房附近农户的生活污水均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使用,生活污水不外排;管道初期排水通过K2+627K13+211处的2处排污阀井排出,K 2+627处排污阀井排至乐至县孔雀乡河,K13+211km处为一处堰塘。

3、噪声

用低噪声设备、取水泵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取水泵均布置在室内。

4、固废

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统一清运,与乡镇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间对八角庙水库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输送水的水质质量,但从项目运营方式看,棉花沟水库取水后直接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八角庙水库,无其他处理工艺及程序,其水质不会受到较大影响。为减小项目取水对棉花沟水库水量及水文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项目运行制度,不得随意从棉花沟水库取水。如此,可减小项目运营对棉花沟水库库容量及水文情势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乐至县棉花沟水库—八角庙水库应急连通工程符合《四川“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50号)相关要求,其建设有利于乐至县水资源供给安全,促进乐至县的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但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及生态影响,经评价分析,在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对策措施进行实施后,上述影响较小,工程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环评文件查阅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见以下网络连接,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提出希望引起重视的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也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实名填表,以信函或网络邮件的形式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人:费主任

联系电话:13739440780

    箱:182422983@qq.com

    址:乐至县天池镇乐安路53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82406245

   箱:49666040@qq.com

    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8841单元1312

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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