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年产
5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至县西郊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
建设内容:本项目购买位于乐至县西郊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厂房建筑面积1932平方米, 办公楼建筑面积522平方米,院坝占地面积739平方米,购置密炼机、开炼机等相关设备,建设橡胶鞋底生产线,建成后将达到年产50万双橡胶鞋底的生产规模。
二、主要环节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根据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气位置及特点,对拆包称量的粉尘,建设单位拟在厂房内设置密闭房间,拆包和称量工序均在密闭房间内进行,设置抽风管道,同时在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打磨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拆包、称量、密炼、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开练、硫化工序收集的废气通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套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包括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间接冷却水一年清洗一次冷却系统水垢清理水垢时一并对循环冷却水进行更换,排水量为2m3/a,更换的间接冷却水排入预处理池,和生活污水一起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89789-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近期排至乐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廖家河;远期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文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鄢家河。
3、噪声
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采用柔性接头;厂房建筑防噪、厂区总平面布置防噪等。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橡胶边角料(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其中废橡胶边角料(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过分类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布袋除尘器灰尘直接原料回用于配料工序。
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油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送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区域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要求。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周边环境质量等级。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公众基本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评文件查阅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见以下网络连接,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提出希望引起重视的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也可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实名填表,以信函或网络邮件的形式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80555748
地 址:乐至县西郊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82406245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88号4栋1单元13层12号
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