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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加强防控用药械安全
录入时间: 2020/2/18      浏览: 704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四措并举加强药械监管和疫情防控,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防“疫”氛围。发送疫情防控公益短信两万余条,引导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制作悬挂横幅,使用小喇叭、LED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培训全县17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要求其严格落实药械经营主体责任;督促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用药,引导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靠前服务,助推医药产业发展。先后到贵均卫材、超迪电器等企业指导医用防护口罩、红外额式体温计、防护罩衣等防护物资生产;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开启“绿色”通道,协助乐至贵均卫生材料有限公司5个工作日获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产品注册。

配额销售,保障防护物资供应。督促288家政府指定口罩销售药店严格遵守“消费者凭证购买、2/人、2/个”原则,并做好登记工作,坚决取消涨价销售、超量销售、不实名销售药店的销售资格。

突出重点,加强药械案件查处。结合“春雷行动”2020,以防治新冠肺炎相关抗病毒类、发热咳嗽类药品,防护用品等为监管重点,全面检查价格、购进渠道、购销记录、陈列存储情况,严查重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检查药械经营单位1572家次,处理投诉举报 10 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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