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
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已委托成都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示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乐至县西郊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
建设内容:购买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932平方米, 办公楼建筑面积522平方米、院坝占地面积739平方米,购置密炼机、开练机、压力机等相关设备,项目投产后,达到年产50万双鞋底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至县金坤鞋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成奎
联系电话:13980555748
邮 箱:
地 址:乐至县西郊区扬锦国际鞋业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腾飞
联系电话:15982406245
邮 箱:49666040@qq.com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88号4栋1单元13层12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