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 月29日,放生乡党委政府根据乐至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首先是立即召开了乡党委扩大会议,放生乡党委书记刘盾主持学习了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对前阶段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小结,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其次是相继成立了放生乡城乡环境治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成员分别是环综办主任、社区主任及乡辖机关单位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职工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志愿者,做到“四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督查到位、考核到位),用两天时间,集中整治场镇车辆乱停乱放、维修广告宣传拦、整治商店超市占道经营,清除街道垃圾、打捞河道漂浮物、规范建筑施工场地。再次是建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行常态管理,乡督查室采取不定期进行督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截止2014年8月1日,清运垃圾4吨,清除破损广告布7幅、规范占道经营商店和建筑工地5家、劝导乱停放车辆24台次、打捞河道漂浮物150公斤。参与工作人员120人次,受益群众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