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字业许可证》办事指南
(适用于申领从事公章刻制业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一:项目名称: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二:法定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定》
三: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申请从事公章刻制业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申报材料
1: 《资阳市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2份);
2: 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说明;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经营者和主要从业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 从业人员花名册;
5: 具备从事公章刻制能力;
以上申请资料须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经营公章刻制业务,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所需提交的材料。
2、县级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要告之理由。县级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报市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后1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核准或不核准决定。整个审批过程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也应将不予许可理由告知申请人。
3、经批准的,县级公安机关应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4、对需要听证的,按《行政许可法》有关听证的规定执行。
5、公安机关应将具备公章刻制资格的经营单位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若时限:1个工作日
八、受理服务地点和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县政府服务大厅公安局窗口
联系电话:028-23334083
网址:乐至县政府服务中心Http://www.sclzzw.gov.cn
乐至县公安局
九、诉求渠道
乐至县政府服务中心:028-23250316
四川省效能投诉电话:96960
乐至县公安局:028-2333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