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有效防范涉氨事故发生,1月31日,乐至县工商质监局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全县涉氨制冷使用单位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包括液氨制冷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设备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设备档案资料、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等内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单位未对其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开展年度检查,现场要求企业负责人限期改正。
截至目前,共检查使用单位2家。下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