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编号:1-12-3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适用范围
依申请行使
四.设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申请条件
已办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又没有提出延续申请的,原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供水单位场所现场审核及水质监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六.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份数 |
是否容缺后补 |
审核要点 |
1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 |
1 |
否 |
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 |
2 |
原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原件 |
1 |
否 |
|
3 |
工商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否 |
验原件 |
4 |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是 |
验原件 |
5 |
当年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
复印件 |
1 |
否 |
验原件 |
七.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乐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14号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卫健后台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全程网办流程: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个人实名注册→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卫健局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八.办理类型及承诺时限
承诺件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 17:00 )
十一.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帅乡大道192号
乐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号、14号综合窗口
二.网上申请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三.业务咨询电话
028-23334088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028-12345
单位监督投诉电话:028-2333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