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编号:1-10-1
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首次申报认定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依申请行使
四.设定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申请条件
1、医务人员所注册医疗保健机构已经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应许可项目; 2、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有效,医师注册主执业机构、护士注册执业地点必须与申报单位相符; 3、医师执业范围必须与申报从事的技术服务类别相符; 4、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5、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六.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份数 |
是否容缺后补 |
审核要点 |
1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认定申请表 |
原件 |
1 |
否 |
A4纸打印(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 |
2 |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告知承诺书 |
原件 |
1 |
否 |
A4纸打印(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 |
3 |
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
复印件 |
1 |
否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4 |
临床工作经历或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经历承诺书 |
原件 |
1 |
否 |
A4纸打印(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 |
5 |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出具的培训合格证 |
复印件 |
1 |
否 |
验原件收复印件 |
七.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乐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14号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卫健后台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全程网办流程: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个人实名注册→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卫健局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八.办理类型及承诺时限
承诺件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 17:00 )
十一.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帅乡大道192号
乐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号、14号综合窗口
二.网上申请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三.业务咨询电话
028-23334088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028-12345
单位监督投诉电话:028-2333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