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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1-1-4医疗机构执业审批(校验)

录入时间:2023-10-11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编号:1-1-4

  • 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县级)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适用范围

依申请行使

四.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申请条件

(一)依法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六.申请材料                                     

(一)有特殊医疗技术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是否容缺后补

审核要点

1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2

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3

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二)无处罚、医疗事故和特殊医疗技术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是否容缺后补

审核要点

1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2

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三)发生过医疗民事赔偿(补偿)(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是否容缺后补

审核要点

1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2

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3

本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说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处罚、医疗事故和特殊医疗技术项目两种及以上情况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是否容缺后补

审核要点

1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2

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3

本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复印件

1

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

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说明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5

本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说明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五)接受过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是否容缺后补

审核要点

1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2

医疗机构本校验期工作总结

原件

1

加盖单位公章

3

本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复印件

1

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受理→卫健后台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全程网办流程: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个人实名注册→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卫健局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八.办理类型及承诺时限

  即办件

(一)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 )

十一.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迎宾大道143

乐至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

二.网上申请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三.业务咨询电话

028-23331048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028-12345

单位监督投诉电话028-23332033

 

 

主办: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33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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