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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录入时间:2023-10-11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编号:1-8-1

一.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适用范围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医疗机

 

四.设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申请条件

由省、市、县卫生计生委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涉及核医学、放射治疗、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阶段 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 有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制作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危害严重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包括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γ刀、X刀等)、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中子治疗装置与后装治疗机等放射治疗设施,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与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SPECT)及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的核医学设施。其他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为危害一般类。 对放射性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的评价报告书。其中,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书,应由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其余的评价报告书(表),由取得乙级及以上级别的评价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同时具有不同放射性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危害较为严重的类别编制评价报告书。

六.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是否容缺后补

审核要点

1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原件

1

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

2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

复印件

1

验原件

3

有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制作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

原件

1

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按次序装订

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原件

1

验原件

5

营业执照

原件

1

验原件

七.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乐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受理→卫健后台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全程网办流程: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个人实名注册→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卫健局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八.办理类型及承诺时限

  即办件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 )

十一.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迎宾大道143

乐至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股

二.网上申请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三.业务咨询电话

028-23331048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028-12345

单位监督投诉电话028-2333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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