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及死者个人账户余额。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六、申办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七、申办材料
1.遗属待遇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材料或《申领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承诺书》;
3.遗属待遇领取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宣告死亡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遗属待遇无法通过死者社会保障卡领取的补充提供:①遗属待遇领取人银行账户;②《申领遗属待遇支付账号承诺书》;
6.人事档案(在职死亡人员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社保局服务大厅(农经路110号)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28-23322068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8-12333。
十五、备注
1.此办事指南只针对2021年9月1日及以后死亡人员。
2.遗属待遇默认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先到开户银行网点激活后办理。
3.遗属待遇领取账户非死者本人账户时,遗属待遇领取账户户名应与申请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