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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服务

6.8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录入时间:2023-10-10   

一、事项名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二、事项简述

已暂停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待遇恢复发放。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2.《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20125 号)。

六、申办条件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被暂停发放待遇后,符合待遇恢复领取条件的申请续发。

  • 申办材料

(一)申办情形

1.被撤销通缉、在押后被无罪释放、监外执行、假释或刑满释放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

2.取消失踪的提供:材料清单第2项;

3.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还需提供:材料清单第3项。

(二)材料清单

1.法院或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材料;

2.法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园林路36号)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手 机 端 :四川人社。

九、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 机 端:登陆“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28-23324232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8-12333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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